德清县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
发布日期:2022-10-21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德清县高层次人才评价

认定办法》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德清县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德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021  

 

 

 

德清县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北翼中心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委人领〔2022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范围

在隶属我县的单位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德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以及相当于ABCDE类人才层次或同等资质的人才,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县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

二、评定流程

1.申报。登录“德清智慧人才综合管理平台”(https://zhrc.huzhou.gov.cn/dqrc/front/s1/),选择“人才认定”模块,在线办理,填写《德清县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相关附件材料一并上传。

2.受理。县人社局负责受理并初审。根据《德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审。

3.终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经县委人才办终审通过后,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将结果定期进行发文,并发放《德清县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相当于ABCDE各类层次或同等资质的人才认定应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经投票审议并公示后,出具认定结果。

三、所需材料

(一)《德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可在“德清智慧人才综合管理平台”下载)。

(二)相关附件材料:

1. 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 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纳税证明(企业高级人才;未在我县缴纳社保,但依法在我县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的目录中所列的各类人才)

4.最高学历证书和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取得需经市级以上人社部门重新确认或复核认定);

6.符合《德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工资薪金收入证明、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四、其它事宜

(一)经工资薪金认定的人才在申领相关政策时应提交该年度的纳税薪资作为佐证材料。

(二)以具有博士学位作为头衔被认定为E类的人才在申请购房、安家等补贴时按照相应大学生政策享受。

(三)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

(四)对被否决的认定申请,在申请人未取得新的突破性贡献和业绩的情况下,不再受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认定资格,并且不再受理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

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被处以刑事处罚;

5.其他应当取消认定资格的情况。

(四)本办法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德清县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

2.德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版)

3.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核部门

 

 

 

 

附件1

德清县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手机号码


工作单位


所任职务


职称(职业)

资格


取得时间


身份证(护照)号码


申报条件(头衔)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        日至       

无固定期限

创业人员

是否在德缴纳社保

    □

是否在德缴纳个税

    □

申请认定类别

□A   □B   □C   □D   □E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签名:

 

                                        

单位意见

申报材料已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

  同意申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备注:本表一式一份,同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 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人才等级证书复印件;

4. 劳动合同复印件;

5. 纳税证明;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德清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版)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国内外对人才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我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8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优秀人才、基础人才、一般人才(分别用ABCDEFGH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院士。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

8、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不含县外引进的青年拔尖项目)、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不含县外引进的青年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不含县外引进的青年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

2、意大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3、省特级专家;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大工匠。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

6、近5年来,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的(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7、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县外引进的青年拔尖项目入选者;国家级引才计划县外引进的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县外引进的青年项目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国家优青基金获得者;梁思成奖获得者。

2、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省海外工程师、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

3、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全国技术能手、浙江杰出工匠、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5、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名中医、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卫生领军人才;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南太湖精英计划”A+领军人才;世界知名大学正式教职的教授。

6、近5年来,担任过中国500强企业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湖州市金象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7企业高级人才(在我县企业且其产业为我县主导产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个人上年度计税工资薪金收入120万元以上,且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市内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8、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近5年主持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医坛新秀;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获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市场评价人才)。

2、全国技能大赛获奖者、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

3、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第一、二位核心成员;南太湖精英计划”A+类之外的领军人才;南太湖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市宣传文化系统领军人才工作室负责人、南太湖优秀文化人才引进计划人选;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市级以上名校长、南太湖教育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南太湖卫生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人选;世界知名大学正式教职的副教授;湖州市金牛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4企业高级人才(在我县企业且其产业为我县主导产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个人上年度计税工资薪金收入60万元以上,且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市内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类:高级人才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获得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外籍语言教师及市场评价人才);浙江青年工匠。

2、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第一、二位核心成员、南太湖精英计划举荐培育项目领军人才。

3、市首席技师;市级工艺美术大师。

4企业高级人才(在我县企业且其产业为我县主导产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个人上年度计税工资薪金收入30万元以上,且担任企业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市内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F类:优秀人才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

2、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3、硕士研究生。

4、南太湖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5、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任职资格的社会工作人才。

6、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G类:基础人才

1、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3、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才

4、经各镇(街道)培育认定的乡村振兴“六类英才”中的人才,包括领军人才、专业精英、乡村创客、能人乡贤、工匠能手、兴村(治社)名师。

5、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任职资格的社会工作人才。

6、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H类:一般人才

1、具有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3、具有专科学历的人才。

4、参加过农民教育培训并培训合格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5、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任职资格的社会工作人才。

6、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备注:该人才分类目录,将定期修订,更新完善。

 

 

 

附件3

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核部门

分类目录

审核部门

A

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

科技局

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

人才办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院士

科协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宣传部

B

省特级专家

人才办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大工匠

人社局

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者(不含县外引进的青年拔尖项目)、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不含县外引进的青年项目);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科技局

意大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科协

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宣传部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不含县外引进的青年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

教育局

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卫健局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近5年来,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的(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信局

C

国家级引才计划县外引进的青年项目入选者;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

人才办

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国家优青基金获得者;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省海外工程师;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万人计划县外引进的青年拔尖项目入选者;梁思成奖获得者;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

科技局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浙江杰出工匠、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南太湖精英计划”A+领军人才;企业高级人才

人社局

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

宣传部

长江学者县外引进的青年项目入选者;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世界知名大学正式教职的教授

教育局

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名中医、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卫生领军人才

卫健局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近5年来,担任过中国500强企业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湖州市金象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经信局

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民政局

D

南太湖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人才办

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获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市场评价人才);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第一、二位核心成员

科技局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近5年主持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全国技能大赛获奖者、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省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及以上层次高技能人才;省首席技师;南太湖精英计划”A+类之外的领军人才;企业高级人才

人社局

市宣传文化系统领军人才工作室负责人、南太湖优秀文化人才引进计划人选

宣传部

市级以上名校长、南太湖教育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人选;世界知名大学正式教职的副教授

教育局

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医坛新秀;南太湖卫生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人选

卫健局

湖州市金牛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经信局

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民政局

E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浙江青年工匠;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第一、二位核心成员、“南太湖精英计划”举荐培育项目领军人才;市首席技师;企业高级人才

人社局

获得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外籍语言教师及市场评价人才)

科技局

市级工艺美术大师                                   

经信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10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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